“我以为你们撤了,所以我又拉了一车。”日前,司机谢某面对交警的询问这样说道。此前,司机谢某驾驶的7座面包实载10人出行,被交警部门处罚,一小时后他又搭载8名乘客超员驾驶,再次被交警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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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超员载客
5月12日下午4时50分许,南宁横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中队在横州镇马岭镇473县道马岭路口巡逻防控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7座面包车)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警、辅警上前进行拦截,检查车内情况。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民警责令车上人员全部下车到安全地带等候转运,并对司机谢某进行教育,同时对其进行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同日下午5时40分许,执勤小组在马岭镇辖区继续巡逻执勤时,又发现一辆面包车有超员嫌疑,随即指挥对该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竟是一小时前刚被查获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的车辆,且司机仍是谢某,同时车上搭载了8名乘客。
“我以为你们撤了,所以我又拉了一车。”谢某面对民警的询问羞愧的回答。
随后,民警对谢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以案说法,分析车辆超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再次对其进行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因谢某在一个周期内记满12分被扣留驾驶证。
指认现场
最后,民警、辅警利用警车和涉案车辆将车上人员一并护送回家,并告诫谢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禁止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更不能超员行驶!
横州交警提醒,请大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超员载客、拒绝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在乘车出行时,要自觉抵制超员车,发现此类违法车辆,应果断向交管部门举报!
相关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记6分。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郑芳 通讯员 钟帅麟(图片由横州警方提供)
编辑 | 孙玥
责编 | 韦玮
编审 | 奚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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